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 荣华 公告编号:2023-019 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至今,连续 9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9.2.1 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
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
在 2022 年年报披露后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一)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
连续 120 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
或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3 日至今,连续 9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950 万元左右,
(2)预计 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 5.73 亿元;
(3)预计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43580 万元左右。
若公司 2022 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 9.3.11 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注
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具体如下: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
√
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末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三、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
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
施停牌。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 15 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
的审核意见,做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四、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财务类强制退
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
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号),该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
市的第二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的第三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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